代理记账服务合同条款
条服务内容
乙方(代理记账机构)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:
1.审核原始凭证,填制记账凭证;
2.登记会计账簿(含总账、明细账);
3.编制月度/季度财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);
4.代理纳税申报(含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等);
5.提供财税政策咨询及年度汇算清缴协助。
第二条甲方义务
1.及时提供真实、完整的原始及经营资料;
2.确保银行账户预留乙方办税人员联系方式;
3.按期支付服务费用。
第三条乙方义务
1.遵守《会计法》及天津市财税规定,保守商业秘密;
2.次月15日前完成上月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;
3.对申报异常(如税务风险预警)及时通知甲方。
第四条服务期限
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。期满前30日可书面续约。
第五条服务费用
1.月度服务费:____元,于每月10日前支付;
2.代垫费用(如税控盘维护费)凭实报实销。
第六条保密责任
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经营及财务数据,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。
第七条违约责任
1.因乙方过失导致甲方税款滞纳或罚款,由乙方承担;
2.甲方延迟提供资料致申报逾期,责任自行承担。
第八条争议解决
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,应向天津市合同签订地人院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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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以上条款需结合具体企业类型(小规模/一般纳税人)及服务细节补充附件。实际使用前建议由法律顾问审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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