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天津地区,若代理记账公司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财务数据错误、税款漏缴或多缴等问题,企业可通过以下途径依法追责:
### 一、明确法律依据
1. **合同约定**:首先依据双方签订的《代理记账协议》条款,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差错赔偿责任,可直接按条款要求对方纠正错误并赔偿损失。
2. **《典》第929条**:代理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委托方损失,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3. **《会计法》第36条**:代理记账机构需具备门颁发的资质,若因无资质机构操作失误导致问题,可向天津门举报其经营。
### 二、追责流程
1. **协商解决**:时间与代理机构沟通,要求重新核对账目、更正申报并补偿直接损失(如滞纳金、罚款)。
2. **行政投诉**:协商无果可向天津市财政局会计处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,申请对机构进行执业质量检查。
3. ****:收计凭证、错误申报记录、损失证明等证据,向企业所在地提起,主张经济损失赔偿。
### 三、赔偿范围认定
- **直接损失**:包括补缴税款、滞纳金、行政处罚款等有证明的损失,通常予以支持。
- **间接损失**:如因税务异常导致申请失败等间接经济损失,需合同特别约定才可能获赔。
### 四、注意事项
1. 企业需自查是否及时提供完整原始凭证,若因自身资料延误或错误导致问题,代理公司可部分或全部免责。
2. 定期检查代理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与税务申报表是否一致,建议每季度进行第三方审计复核。
3. 优先选择在天津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备案的正规机构,可通过“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”核验资质。
建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差错赔偿比例、数据复核机制及违约责任,并保留每月沟通记录,以有效管控财务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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